以下資料來自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網站:
https://www.gov.uk/government/world/taiwan
台灣旅客從2009年3月3日起赴英國六個月免簽證 (10/02/2009)
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今日宣佈,從2009年3月3日起,台灣護照持有人將可以旅遊、探親、學生或商務訪客身份免簽證入境英國,最長不超過六個月。
台灣護照持有人若計劃在英國停留超過六個月、定居、工作、結婚或者就讀超過六個月以上的課程,則需依照既有規定申請簽證。
今天宣布的這項新規定是根據英國移民署在 2007-2008對全球各國進行簽證規定的審查。
「英國和台灣之間的商務和文化交流頻繁」,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新任代表康博偉(David Campbell)說,「六個月免簽證的新措施將有助於增進交流,對台灣和英國人民都是有利的。」
從2009年3月3日起台灣護照持有人,仍必需要符合英國移民署的行政規定。不需要簽證的民眾在入境英國海關時,必須在隨身行李中攜帶相關證明文件,包括來回機票、財力證明、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、學校信函等以供英國移民署官員查驗。
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在2008年約核發28,000個簽證。在2009年3月3日後,簽證數目預計將減少到每年6到8千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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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
Tel:(02)8758 2088
Email: info.taipei@fco.gov.u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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